一、 自查情况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督﹝2016﹞20号)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5﹞85号),现决定开展我校2017年暑期中小学有偿补课情况开展自查。
(一)提高认识。及时将上级有关六条禁令要求发布到校园网,组织全体教职工全面熟悉,把握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二) 自查自纠。
1、学校层面自查:经自查,学校没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现象;没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2、 教师层面自查:由于暑期师生放假在家的特殊性,学校利用行政微信群、QQ等方式,将学校教职工分成六个组,即行政组、四个年级部、后勤组。六组分别指定一名负责人,各自通过微信群、QQ等方式组织教职工全员自查排摸。要求每位教职工根据区教育局通知要求,认真自查,自查结果书面向各自小组负责人反馈,小组负责人再通过微信书面汇总至党支部。教职工自查做到全覆盖,包括全体教师、教职工及非在编人员,做到准确掌握每位教职工的自查反馈情况。
自查排摸汇总结果:教职工无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现象;教职工无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现象;教师也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现象。
二、建立长效机制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我校平时利用行政会、教职工大会不定期地向教职工宣传教育。学期结束前的休业式上,金海兴校长也再一次在会上明令禁止教师暑期进行有偿补课。
教师严禁有偿补课作为师德重要考核指标纳入了学校各项考核机制。
(1)《江桥实验中学教师履职考核评价》体系中,第一条就是“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行为;不准收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今年学校修订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增设了一个项目“维护学校荣誉奖”: 2000/年。对当年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桥实验中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江桥实验中学教职工职业规范“五不”条例》等行为,一经被举报查实,“维护学校荣誉奖”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加其他处罚。
(3)在学校各项评优晋级、职务聘任等工作中,教师如违反有偿家教相关规定,也实行一票否决。
我校将本着“依法治校、从严治校、从严治教”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将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下去,把有偿补课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