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3-01-04 15:48点击量:0

1、江桥实验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事关每个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的全体教职工,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发现不安全因素,每个教职工都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责任人,必须与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维护学校安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履行本部门的安全职责。

三、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具体分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组长由一名副校长担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工作,每学期会议不少于两次。

四、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实验室专用教室的实验员、管理员为本室的安全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实验后,管理员要关好门窗,关断水电;平时,实验员、管理员除督促师生安全操作外,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学校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脱岗,对校外来人要加强询问并进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七、水电工要经常巡视学校水电设施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的责任人。

八、卫生老师和学生饮食管理老师共同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落实各项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制度。

九、后勤服务部主任为后勤安全工作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经常巡视校园、校舍,发现疑点,及时组织力量解决。

十、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交管部门一起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与派出所、联防队一起整治恶少问题和校内品行不端学生内外勾结、敲诈勒索现象。

十一、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学校除给予相应处分外,还将按照考核细则,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江桥实验中学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二、校内综合安全检查巡视:由分管副校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综合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三、食堂卫生以及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实行日检制度,由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安排在每天上午进行。

四、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的日常安全检查由总务主任负责,带领水电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体育器械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五、学校门卫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校舍三次,分别是早晨6:00、晚上17:30、夜间21:00。主要检查门窗、电灯、防盗门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或派出所联系。

六、学校每天安排三名行政干部值日,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维持校门口交通;白天校内巡视,中午维护学生用餐秩序和进出校门安全;晚上放学维护校门口的学生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3、江桥实验中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师生员工有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和督促学校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以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在本校的(包括师生在校外的活动)有责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管理责任人,学校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上述校长、副校长负有领导责任,将视责任性质予以追究。

第四条:学校安全网络分为三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后勤服务部、学生工作部、教学管理部、学校发展部、体艺科卫部等中层部门的正职主任为该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年级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食堂管理员、总务管理员、实验员、图书馆等基层安全责任人对部门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第五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有责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力的;

2.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效上岗证或存在影响安全工作的病症的;

3.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

4.对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

5.未有效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或保留现场的;

6.发生事故瞒报、迟报或未采取圾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

7.存在其他与事故发生直接有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学校将对事故的预防、发生和处置等全过程进行分析,对有责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形式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消防管理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 并有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二、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防条例》,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三、要经常进行防火教育, 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防火工作责任心。

四、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学生教师经常聚集活动开会场所, 尤其要做好防火工作, 灭火器应摆在便于使用的部位, 不得随便移动

六、学校内部不准使用电炉, 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 对热电器要指定专人负责。

七、消防人员, 特别是值班同志都要会使用灭火设备 发现火情要积极扑救 拨打 119 报警。

 

5、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温度计的消毒:温度计用过后,先放在75%的酒精中消毒浸泡30分钟,然后再浸泡在凉开水中,凉开水每日换一次。75%酒精三天换一次。

外伤小器械消毒:外伤小器械每两周用100℃高温蒸汽消毒一次。每次用过后浸泡在75%酒精消毒液中。

敷料消毒:敷料、棉签、绷带每周高温消毒两次。100℃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三角巾消毒:每隔两周高温消毒部分三角巾、包扎用毛巾以备用。

传染病人消毒: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通知班主任将其隔离,并马上和卫生院卫生院联系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进行消毒。

 

6、学校司机安全行车制度

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二、司机所驾车辆不准交由他人驾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准把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不符合驾驶标准人员驾驶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开车。

四、车辆上路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故障车不上路。

五、出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要有派车单。遇恶劣天气或路况恶劣时,出车必须经后勤服务部主任或校长批准。

六、司机要严格按派车单路线行车,不得随意更改形成车路线。

七、车辆在路上行驶,一般不准外人搭车

 

7、学校卫生人员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人员在体艺科卫部领导下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二、按《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每学年都要订制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提交体艺科卫部主任审定,每学年都做出工作总结。

三、每学期进行一次药品清理,药品进货须经后勤服务部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

四、定期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对学生发育水平、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做好学生健康卡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家长反馈。

五、对患有心脏病、肾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同学,及时通知家长到医院复诊外,也要及时通知体育老师调整适合的活动量、通知班主任多加留意。

六、做好学生凭证入学工作。对没有预防接种卡的同学,一定要求其原始接种单位开具证明。对没有接种过的同学要求其到社区卫生中心预防科补种疫苗并建卡。

七、利用广播、画廊、黑板报进行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学习卫生、生活卫生的习惯。

八、做好红十字工作。积极发展新会员,按时收缴会费。做好青少年红十字卫生员培训工作

九、按《条例》规定,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防治。

十、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病的预防和管理,并协助业务部门组织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十一、进行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等监督,促进学校卫生条件改善。

十二、每学期初,进行一次全校性的视力普查。期中考试后,复查边缘失利。

 十三、做好学生一般伤病的初诊救护和转诊及医疗保险等工作。

            

 

8、学校油印室工作制度 

为确保学校油印服务于教学教育工作需要,使学校教育工作秩序能制度:正常、安全地进行。特制订如下工作

一、油印工作人员坚持每天上、下班对油印室内设备设施及存放物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二、油印工作进行期间禁止学生入内,对所有油印资料进行保密,油印工作结束后要对材料进行安全存入或销毁。

三、凡印刷考试资料须由负责教师交接,做到考试资料不在油印室过 “夜”放。

四、油印室内应随时保持通风、干净整洁,并做好“五防”工作。(防潮、防雨、防震、防火、防盗)

五、学校油印室未经许可禁止油印一切外来材料,凡教师要翻印书、册、须由教学或德育主管领导批准。若使用复印纸油印需经后勤服务部主任确认方可进行。禁止教师电子稿教案、计划、总结、活动方案、论文等在复印机上打印;确因工作需要打印,由相关业务部门解决。

六、油印工作进行期间,闲人禁止入内。

七、按交稿时间和需求资料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9、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作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强电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凭有效电工证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0、学校油印室工作制度 

为确保学校油印服务于教学教育工作需要,使学校教育工作秩序能制度:正常、安全地进行。特制订如下工作

一、油印工作人员坚持每天上、下班对油印室内设备设施及存放物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二、油印工作进行期间禁止学生入内,对所有油印资料进行保密,油印工作结束后要对材料进行安全存入或销毁。

三、凡印刷考试资料须由负责教师交接,做到考试资料不在油印室过 “夜”放。

四、油印室内应随时保持通风、干净整洁,并做好“五防”工作。(防潮、防雨、防震、防火、防盗)

五、学校油印室未经许可禁止油印一切外来材料,凡教师要翻印书、册、须由教学或德育主管领导批准。若使用复印纸油印需经后勤服务部主任确认方可进行。禁止教师电子稿教案、计划、总结、活动方案、论文等在复印机上打印;确因工作需要打印,由相关业务部门解决。

六、油印工作进行期间,闲人禁止入内。

七、按交稿时间和需求资料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11、预防传染病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传染病防治措施如下:

一、根据社会疾病流行情况,有目的性预防传染病,适当购入一些药物,提前预防,及早诊断,一旦发现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学生、班主任、学校领导、家长、进行隔离、待康复后还校。返校时需有医院出具的有关痊愈证明方可上课。

二、教室和老师办公室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预防部门前来指导并建议相关人员注射相关疫苗。

三、根据情况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黑板报、宣传栏、讲座、宣传卫生知识,及时有效地预防传染病。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五、要加强学校传染病的管理。如果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必须及时向卫生防疫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对患有结核、肝炎、痢疾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以防止其传播。

六、经常性教育学生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不洁的食物,不吃路边无证摊贩的食物。

七、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校内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12、门卫、行政值班人员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1、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进行夜间值班巡逻工作。

2、夜间值班巡逻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早退、迟到。巡逻间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停留。

3、门卫每天夜间要配合值班人员巡视校园1-2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4、夜间值班巡逻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6:00分。巡逻时,应认真检查楼门是否锁好,检查各办公室、教室的门、窗、灯、水等是否锁好或关好。巡逻时,应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4、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到勤巡、多疑、细询问。要检查好各教学楼、实验楼的治安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事故工作。

5、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6、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

7、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经调查了解确认工作失职,或擅自迟到或早退,或发现离岗,学校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由此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处理。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服务部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服务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服务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服务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非学校安排的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四、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服务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使用,违反者,经相关人员指出仍不纠正的,学校将在学期考核中给予扣分;若引起电器火灾事故,将追究全部责任。教学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批准。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服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每月组织1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八、微机房用电管理:非机房管理人员严禁动用室内所有强电设备。遵守微机室使用制度,严禁私自带用电设备进入机房。设备使用期间,严禁搬动所有设备,严禁带电拔插!离开机房时,按正常程序关机,当所有设备全部关闭后,才能关闭总。在规定范围内正常使用空调,人走关机。

   

 14、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的环境整齐,更有秩序,对停放在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统一管理。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

一、进入校园的自行车,必须是经公安局发证有钢印,在校内以班级登过记,并在校领取停车证的车辆,否则学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车辆进校。

二、在校登记的车辆,必须把停车证挂在自行车坐凳下方,以便查找核对。

三、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必须按学校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四、为确保自行车的安全,停放校内的车辆必须上锁。

五、不准任何自行车放在车棚里过夜,否则学校概不负责。

六、如有在指定停放区内,并加锁而丢失的车辆,请及时报后勤服务部管理人员,以便帮助查寻

15、车辆使用与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的使用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需要为宗旨。

2、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得对外借用,如遇特殊情况,须征得校长同意方可外借,且有本校驾驶员开车。

3、校内教职工因私需要用车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除了婚、丧、嫁、娶、病等重大情况外,教职工在本市用车每天收取汽油费100元(半天50元)。出本市则根据路程远近核定收费(每天最低收取汽油费150元)。市外过路费等均由教职工自行支付。

4、驾驶员出车前要做好车况检查工作,保障车辆正常行驶。在完成出车任务后,无特殊原因必须回归车库。

5、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和大修工作,以延长车辆使用的寿命和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出车的各项情况记录工作。

7、专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无违反交规,无交通事故责任,车辆保养符合学校规定,则在每月的考核中按原来商定奖金全额发放。

8、为节约学校的开支,学校规定必须二人及以上方能发车,如遇特殊情况经校长同意后方能发车。无特殊情况车辆不走高速公路。

 

 

16、学校司机安全行车制度

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二、司机所驾车辆不准交由他人驾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准把车交给非司机驾驶。

三、自觉做到行车不违规,杜绝酒后开车。

四、车辆上路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故障车不上路。

五、出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要有派车单。遇恶劣天气或路况恶劣时,出车必须经后勤部主任或校长批准。

六、司机要严格按派车单路线行车,不得随意更改形成车路线。

七、车辆在路上行驶,一般不准外人搭车。 

 

17、江桥实验中学用车规定

一、学校车辆统一由校后勤服务部主任负责调度使用。

二、为方便车辆调度,用车者请至少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部工作室登记。如果当天登记,学校尽可能安排,若校车安排有困难,请自己解决。

三、参加各类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登记用车;办理公事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后勤工作室提出申请。

四、对校外人员需搭车一同前往目的地者,一律需后勤服务部主任、校长或调度同意方可搭车,严禁教师私下或驾驶员同意搭车,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同意人员回程搭车需和驾驶员协商联系。

五、对学校不能安排车辆的用车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车费补贴,补贴按学校制定的标准进行。车贴请在三天内到后勤工作室办理手续,没有登记的或校长特批者将不给与补贴。

六、公车不得擅自私用 , 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婚丧喜事用车由校长调度。个人使用车辆收费标准是,市内半天50元,一天100元。出本市则根据路程远近核定收费。市外过路费等均由教职工自行支付。

七、除校长批准以外 , 学校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内。

八、学校司机要注重车辆的保养与维修 , 保证用车安全。

九、发车原则:用车满2人或以上,而且在同一线路的。一人用车需向校长请示。

 

 

 

 

 

 

 

 

 

 

18、关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一、发生火灾时,学校干部、教师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组织学生、教师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2、切断电源,火势不大,用灭火设备将火扑灭;火势较大,拨打“119”火警电话;

3、火灭后,注意保持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4、校长室及时将火灾事故报告镇政府和区教育局。

二、学生发生校内伤害事故时,采取如下措施:

1、卫生老师、班主任立即送学生去医院急诊医治;

2、班主任设法通知家长,同时报告政教处;

3、若伤害事故较为严重,学生工作部应及时向教育局以及镇政府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时评供应,校长室或食品卫生管理员向镇政府、区教育局、卫生防疫站报告;

2、迅速将中毒学生送医院救治;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四、发生其他意外事件时,参照上述步骤作应急处置。总的原则是:第一要保护师生安全;第二,发生伤病的要迅速送医院救治;第三要控制事态发展;第四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第五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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