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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实验中学&华江中学2019年第一届“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9-05-14 11:43点击量:0

为促进学校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素养,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第一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组织

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效进行,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梅

顾问:王志刚

副组长:沈志雄、徐永光

组员:张娣、杨颖、甘霞蔚

2. 工作小组

组长:苏燕萍

组员:夏丹、相关学科专家

二、参评对象

从事教学工作五年内(含五年)的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讲师德,爱学生;

2.教学认真,治学态度严谨,勤于钻研;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加以体现;

4.课堂教学改革中有创新,有成效。

四、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以教师参加工作以来在教学工作中的实绩作为评选内容,考试学科与非考试学科分开评选。具体如下:

1. 每位教师上交一篇教学设计教学说明。教学设计能体现学校磁性课堂项目研究、相关学科核心素养培育、学生活动设计等内容。教学设计可以是已有的,也可以重新撰写。(如发现网上抄袭,一票否决);总分20分

2. 教学实绩:考试学科教师按任教学科班级的历次期末考试,以教师履职考核评价分值核算方法进行量化;总分60分,非考试学科此项不统计;

3.      工作期间承担区级公开课、研究课,每节课按2分计入总分,累次不超过4分;

4.     工作期间在区级教学评比中获奖或获区级荣誉,每次2分,累计不超过4分;

5.     工作期间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每篇2分,累计不超过4分;

6.     工作期间撰写磁性课堂教学论文、案例,在校级评比中获奖,每篇1分,累计不超过2分;

7.     在校见习教师汇报课评比中获一、二奖,1分。

五、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师德、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学科素养并重的原则;

3. 符合参评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自主申报。

六、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拟设“教坛新秀”8~10人

七、时间节点

1. 5月13~14日,宣传发动,公布方案;

2. 5月15~24日,参评教师上交相应材料到教学管理部苏燕萍老师(教学设计、教学情况表附佐证材料复印件);

3. 5月27~6月7日,工作小组材料汇总,领导小组审核;

4. 6月14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5. 9月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江桥实验中学&华江中学

2019年5月

 

附:第一届“教坛新秀”评选教学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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