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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实验中学课后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方案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1-11-24 12:35点击量:0

一、分配目的

  为了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二、分配原则

  课后服务费分配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服务费分配共有五项,分别为作业辅导服务费、体质训练服务费、综合课程服务费、教师执勤服务费和组织管理服务费。

三、分配方法

1.作业辅导服务费

年级

时段

9、10月绩效预发

实际发放

需补差价

六年级

第一时段

40元/课时

68元/课时(作业辅导)

28元/课时

第二时段

25元/课时

85元/课时(延时看护)

60元/课时

第三时段

35元/课时

85元/课时(延时看护)

50元/课时

七年级

第一时段

40元/课时

68元/课时(作业辅导)

28元/课时

第二时段

50元/课时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50元/课时

八年级

第二时段

50元/课时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50元/课时

九年级

第二时段

50元/课时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50元/课时

第三时段

50元/课时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50元/课时

说明:

9、10月已用绩效预发费用经核算后,全额返还绩效,按在编教职工人均发放;

11月按实际费用发放。

2.体质训练服务费

时段

发放费用

第一时段

68元/课时

第二时段

100元/课时

3.综合课程服务费

时段

9、10月绩效预发

实际发放

需补差价

第一时段

20元/课时

68元/课时

48元/课时

9、10月已用绩效预发费用经核算后,全额返还绩效,按在编教职工人均发放;

11月按实际费用发放。

4.教师执勤服务费

对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执勤的教师发放服务费每人1500元/学期。

5.组织管理服务费

对参与课后服务组织管理的人员(相关行政、班主任等)发放适当的经费,其中分管领导1000元/学期、年级部主任800元/学期、相关中层干部600元/学期,班主任500元/学期。

四、其它说明

分配方法中的1、2、3:本次发放的是2021年9~11月的服务费,12月服务费将于明年上半年一并发放。

本分配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公示后执行。如今后上级政策有变化,学校将按照上级政策及时调整。

 

 

江桥实验中学

2021年11月23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明天中午前向副校长沈志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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