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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实验中学&华江中学2020学年优秀少先队个人、集体评选方案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1-04-27 16:35点击量:0

江桥实验中学&华江中学2020学年优秀少先队个人、集体评选方案

为了通过评选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少先队员、队集体、少先队辅导员奋发向上,根据嘉定区少工委下发的《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嘉定区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与《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建梅

副组长:蔡青桔 沈志雄 郭芷萱 秦琴

 员:甘霞蔚 吉丽萍 孙丽霞 苏燕萍 夏丹 胡缨 方静 高蕾 黄兰娣 李小英 费邦冬 蔡新新 付秀丽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少先队员

1、在本校就读的六年级至九年级少先队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

3、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4、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红领巾创新创意创造活动、“动感中队”等活动,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二)优秀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有活力、凝聚力强。人人参与、常态开展“动感中队”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

2、有效开展少先队活动。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开展全国和市少工委面向基层的少先队学习实践活动,用好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生动活泼的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效果好、有特色。

3、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好。坚持民主选举中队委(队长)、小队长,发挥好小骨干带头作用。队员小主人意识强,人人有岗位,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从事少先队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

2、具有敬业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与少先队工作,为推进红领巾事业、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3、具有民主精神,尊重队员主体地位,发挥队员主体作用,受到队员的欢迎和爱戴。

4、具有科学精神,深入实际,认真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需求和规律,工作有成效。

5、具有创新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少先队各项品牌活动,在引领少先队员创先争优活动中事迹突出。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六至九年级少先队员、中队及中队辅导员

2、评选指标:

江中年级

优秀队员

优秀中队

优秀辅导员

六年级

2

1

1

七年级

2

1

1

八年级

2

1

1

九年级

2

1

1

 

华中年级

优秀队员

优秀中队

优秀辅导员

六年级

1

1

1

七年级

1

1

1

八年级

1

1

1

九年级

1

1

1

 

3、评选程序:

按照文件精神,参照校级评选条件,先由队员民主推荐,提交中队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年级部民主评议,通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经过大队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政会议审核,确定校级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并张榜公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级评选条件,从校级优秀名单中按照区少工委分配名额,推荐个人和集体参选区级、市级优秀评审,然后提交校务会审议,审议合格后,再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有异议须复议),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嘉定团少工委。

  1. 评价标准:

    1)优秀队员评分标准:

    ▲品德行为(满分为30分)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团、队组织活动,关心时事,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5分)。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5分)

    3)担任区级少先队组织职务,校少先队大队部职务、中队长、团支部书记职务,乐于奉献,经常尽心尽责为学校、班集体服务,工作成绩较突出,(10分);担任中队委员、团支部委员职务,能尽职尽责,为集体服务,(5分)。

    4)个人的思想品德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5分)

    5)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学校、社区受到好评。(5分)

    ▲文化学习(满分20分)

    1)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10%以内(含10%)。(20分)

    2)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15%以内(含15%)。(15分)

    2)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20%(含20%)(10分)

    ▲体育锻炼(满分为10分)

    1)学校学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优秀。(10分)

    2)学校学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良好。(8分)

    3)学校学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合格。(5分)

    (以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体育成绩为准)

    ▲特长加分(满分为30分)

    1)在团市委、市、区少工委组织的团队类竞赛中: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区级一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10分),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下奖项、区级二三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奖项的主力队员(6分)

    2)在市、区级体育类竞赛中:获区级第一名的个人或是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5分)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二、三名或团体亚、季军的主力队员,市级以上个人四、五、六名或团体四、五、六名的主力队员。(3分)

    3)参加市、区级艺术、科技类竞赛中: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区级一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5分)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下奖项、区级二三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奖项的主力队员。(3分)

    4)在市、区级学科类竞赛中: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区级一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5分)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下奖项、区级二三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奖项的主力队员。(3分)

    5)在市、区级劳技、计算机及其他类竞赛中: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区级一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5分)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下奖项、区级二三等奖的个人或是团体奖项的主力队员。(3分)

    备注:

    1、所有奖项须是在初中阶段获得;

    2、单个类别的奖项不累加,取得分最高的奖项积分

    3、遇到同分情况,单个类别奖项可以累加,取总分最高分。

    2)优秀中队评价标准: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工作、活动、阵地、制度”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2. 优秀中队辅导员评价标准: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辅导员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5、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4月27日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并公布在校园网上,年级部和各中队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动员。

    24月30日放学前各中队民主推荐,年级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被推荐人名单,填写上报候选统计表。

    35月6日上交相关事迹登记表和市、区级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5月7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被评选对象进行排序,确定候选名单,提交校务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55月12日整理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表格一式三份,附集体事迹800字左右,个人事迹500左右,敲校章),上交嘉定区少工委。

备注:

1、年级部评选时适当关注男女比例以及少数民族队员,已在初中阶段获得过区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在本次区级推荐范围内,但可以参加市级推荐。

2、事迹材料需第三人称撰写, 叙述语言规范,不能出现“班级、老师、学生”,应为“中队、辅导员、队员”

3、个人、集体的荣誉和奖项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市、区、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或其它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评优和竞赛活动中获得,并且在奖状上盖具的也是市、区、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印章,有关共青团、少先队的荣誉和奖项须优先列出

4、材料以年级部为单位,连同推荐统计表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大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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