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实验中学门卫安保管理工作细则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7 20:32点击量:0

一、学校方面:
1、学校配备持证上岗保安5人(上放学高峰时段日班、轮班保安2人、叠加保安2人);护校平安志愿者4人(行政、教师、家长)。
2、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短棍2根、长棍2根、钢叉2把、盾牌2块、手提式强光手电筒2把)。
3、完善学校报警装置(ck报警装置或红外线、警铃等),报警设备与辖区派出所实现有效联网,并保证正常运行。
4、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视频时间显示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30秒,视频监控系统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5、门卫室要配备直线电话并有来电显示,电话保持畅通;门卫室内要配备卫生设施。
6、“两公示一监督”张贴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7、各种制度、职责、相关预案、学校护导值班表、通讯联络表及保安人员信息要规范上墙。
8、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学生中途离校、保安巡查和交接、技防设施检查记录等台账,并落实好记录人员。
二、保安人员:
1、在岗期间保安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嬉闹聊天、上网游戏、脱岗等;门卫室谢绝闲杂人员无故逗留。
2、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值勤(叠加保安上午值岗时间1小时,下午值岗2小时),接班须提前15分钟到达,未经接替不得离岗。
3、上、放学高峰时段,叠加保安2人,日班、轮班保安2人,保安持械、站位按规定要求执行,钢叉摆放在大门两侧离护校保安最近处。
4、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保安值班必须双人双岗。上、放学高峰时段过后,当班保安必须关闭大门,开启小门,并至少有1名保安值守小门,师生全部进校或离校后,大门、小门全部关闭上锁,保安人员方可进入门卫室。
5、对来访人员要主动询问,经被访人确认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门通行,来访人员离校时收回签字确认的访客单;对出入大门人员携带的物品、车辆运载的物资要进行检查核实,严禁未经允许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校园;指导外来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6、当班保安按要求巡逻校园3次以上,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等安全防范意识,并要详实记载。
7、要掌握各类安保器械、报警按钮等的使用方法,掌握视频监控系统的回放技能,回放或调看视频监控必须有第二方在场(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学校、片区督导);经常查看与安全中心联系的语音对话系统是否时常保持畅通。
8、值班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时,要临危不乱,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各类记录本、物品摆放要整齐,保持门卫值班室内外整洁。
三、平安志愿者:
1、上、放学高峰时段,护校平安志愿者按规定要求站位。
2、护校平安志愿者要有明显着装标识(红袖章、红马夹、胸卡等),在岗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每天值日时段,行政人员要检查技防设施设备1次,每次维修保养或检查后均需做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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