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1-12-08 14:55点击量:0
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
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职工一年来履行职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在学校聘用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考核对象为2021年12月学校在编教职工,其中正职校长年度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3、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学校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4、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含哺乳假一年以上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不写评语。
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梅
组员:沈志雄、张娣、杨颖、金雁飞、吉丽萍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依据教职工聘用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标准,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实施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情况、综合素质和能力情况、爱岗敬业情况、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专任教师的考核标准参照《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 后勤人员的考核标准参照《后勤服务人员工作质量评价方案》。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工作程序
(一)制定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讨论制定2021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二)落实各项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1、教职工结合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可以书写或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
2、各考核部门梳理本学期组织的可列入教师加分项目的活动,以及各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将汇总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
3、相关考核部门以及各年级部及时完成对专任教师的《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的评议打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4、年级部主任负责实施本年级教师的民主推荐工作,按照民主推荐得票数情况将本年级民主评议前5名教师名单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5、除专任教师外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后勤服务部主任组织实施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以打分排序的形式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6、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据近两次教师履职考核累计得分以及年级部民主推荐结果,按照一定的权重比例,讨论拟定2021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拟定行政奖励“嘉奖”、“记功”人员名单。
(四)公示上报
1、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及行政奖励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人考核等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三天内书面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要求,如对考核意见不服,可向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六、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日期 |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 负责人 |
12月8日 | 讨论制定《2021年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在全校范围布置发动 | 杨颖 |
12月9日—15日 | 教职工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 全体教职工 |
12月15日 | 各考核部门完成梳理教师加分活动项目,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公布。 | 相关部门负责人 |
12月20日 | 年级部、后勤服务部完成组内人员小结交流和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学校发展部。 | 年级主任、后勤主任 |
12月20日 | 学校发展部、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年级部上报《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打分结果。 | 部门负责人 |
12月20日 | 年级部主任、后勤服务部主任统一收齐上交组内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稿)。 | 年级主任、后勤主任 |
12月21-22日 | 考核小组汇总统计《教师履职考核》评议情况。 | 杨颖 |
12月23日 | 《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评分情况及时反馈,如有异议,教师向相关负责人咨询。 | 杨颖 |
12月24日 | 学校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拟定2021年度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名单。 | 王建梅 |
12月27日—31日 | 考核优秀名单和行政奖励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杨颖 |
12月31日 | 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杨颖 |
相关说明:
1、本年度如有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等工作相关规定并造成重大事故者,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2021年度行政奖励人员名单从2021年度考核优秀名单中产生。
3、本次〈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中的学科成绩得分,依据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考试结果。
江桥实验中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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