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通告

关于规范嘉定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兼职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0-12-24 12:31点击量:0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嘉定区教育工作党委《关于规范嘉定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兼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江桥、华江两校全体工作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对象

江桥、华江两校全体教职工(包括非在编)

二、规范兼职备案工作的范围

在民政部门有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兼任职务的。

三、规范兼职备案工作的时间和程序

规范兼职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截止20201231日。凡教职工有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需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兼职备案表》(见附件)报学校党支部。

四、规范兼职备案工作的要求

1、当前有兼职情况的填写好《嘉定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兼职备案表》,于1228日(周一)前直接报送至党支部杨颖老师。无相关兼职情况的教职工也要零报告(教师报给年级部主任,行政报给杨颖,后勤人员报给后勤服务部主任),负责人于下周一前将本组零报告名单报送至杨颖。

2、规范工作完成后,如仍有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教育局工作党委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支部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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