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0-03-24 14:12点击量:0

一、指导思想原则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 2020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 号)文件精神,特制订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二、学校简介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嘉定区教育系统办学优秀单位”、“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赢得了学生、家长与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正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市郊一流、特色鲜明、品质优异的现代新优质初中”的办学目标不断迈进。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梅(校长)

组员:沈志雄(分管教学副校长)

苏燕萍(教学管理部主任)

夏丹(教学管理部副主任)

入学咨询和监督电话:59144538 苏老师

信访接待(特殊时期采用电话信访):69588172沈老师

五、划片学区

江桥镇华庄村、沙河村、五四村、高潮村、幸福村、先农村(曹安路以南)、江丰社区(曹安路以南)、曹安社区、江宁社区、江安社区、嘉华社区、江华社区、富友社区、金旺社区、江佳社区、中心村(高潮)、嘉远社区(筹建)。

六、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2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操作如下:

12020年起,本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2)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2020年起建立起始年级新生数据库,2021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数据库比对,一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2022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2021年数据库比对,两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以此类推,到2025年,五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32020年起,同一居住地址如有跨区、跨街镇(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

4)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学生,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2、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按照当年度区、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七、排序方法

1、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说明: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特别: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江桥镇按照当年度区、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八、信息核对

42~413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523~24日,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815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九、其它说明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

2020324


-->

联系电话:021-69116784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

沪ICP备11021021号-4  |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