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实验中学班级家长微信群使用公约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8 09:02点击量:0

1、班级群成员必须为本班学生法定监护人(以父母为主),群名片实行实名制,其他人员概不接收进群。

2、班级群成员务必班的和谐发展为己任,多为孩子所在班级出谋划策,释疑解难。

3、班级群成员分享正面积极的信息,传播正能量,不得在微信群里发布有损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形象的言论或发泄个人负面情绪。不在群里争吵,不发涉及人身攻击和影响班级团结的内容。

4、班级群内发布的信息应该是公共性的,有利于家校合作和学生成长的,孩子的个别私人问题,请和老师直接面对面沟通或电话联系;对于含糊不清、未经核实的事项不轻易发布,以免引起误会。

5、班级群成员务必以大局为重,维护好本群之公誉。做到不传销、不传谣、不骂人、不低级趣味、不涉黄赌、不违法犯罪,不上传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

6、 班级群成员在发布信息时应注意语言描述,尽量避免出现错别字或语句不通情况,以免出现误解等现象。

7、尽量不在晚上10点后仍在群里发消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有重要事情,可以与老师直接联系。

8、若有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不得通过班级群发表批评或教育言论,以免给学生和家长带来压力。

9、 在微信群里或朋友圈内上传学生学习、活动照片时应慎重选择,以保护学生利益为主。

10、所有成员在群里面可以沟通交流,相互解决存在的问题,必须确保以增进师生以及生生和家长之间的关系为交流宗旨。

附:在家长与教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推荐出群主及若干群管理员,群主和群管理员要以身作则,端正言行,热心为班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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