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1-03-31 14:17点击量:0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 2021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二、学校简介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嘉定区教育系统办学优秀单位”、“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赢得了学生、家长与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正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市郊一流、特色鲜明、品质优异的现代新优质初中”的办学目标不断迈进。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梅(校长)
组员:沈志雄(分管教学副校长)
苏燕萍(教学管理部主任)
黄丽洁(教学管理部副主任)
入学咨询和监督电话:59144538 苏老师
信访接待(特殊时期采用电话信访):69588172沈老师
五、划片学区
江桥镇华庄村、沙河村、五四村、高潮村、幸福村、先农村(曹安路以南)、江丰社区(曹安路以南)、 曹安社区、江宁社区、江安社区、嘉华社区、江华社区、富友社区、金旺社区、江佳社区、中心村(高潮)、嘉远社区。
六、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当学校招生数大于入学需求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招生计划数小于入学需求数时,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2020年起,本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该居住地址如有跨街镇、跨区(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学生,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2、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按照当年度区、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七、排序方法
1、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3)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2、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八、其它说明
学校承诺在新生入校后,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等,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
2021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021-69116784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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