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

关于教师“十四五”个人发展规划制定的通知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2-01-17 16:38点击量:0

各位教师:

    由于学校“十四五”教师发展规划需要,综合考虑教育综合督导和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调研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梯队建设”,现要求我校45周岁以下教师(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区镇校三级骨干教师完成“十四五”个人发展规划制定(附件1),45周岁以上教师鼓励制定计划,并于新学期开学后(2月25日前)上交年级部主任。请各位教师认真分析自身情况,梳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

附件1:江桥实验中学教师“十四五”个人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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