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0-12-28 07:44点击量:0
为进一步做好帮困助学工作,根据《江桥实验中学成立“135”爱心屋活动方案》精神,本着资助在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的特困学生,激励他们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的原则,设立了“135”爱心屋帮困助学基金,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度资助方案。
一、“135”爱心屋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会长:王建梅
会员:蔡青桔 沈志雄 张娣 吉丽萍 郭芷萱 徐静燕(2位家委会代表) 管静瑜 吴灿 朱依诺 夏梓涵(4位学生代表)
职责:筹备、开展捐资活动和筹备、开展资助仪式。
二、确定、公布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的条件
(1)思想上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享受低保待遇,无固定收入或父母重病在身无劳动能力者。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2、确定资助对象的程序:
(1)由申请人向爱心屋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年级部进行初审。
(2)爱心屋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材料,并确定人员。
三、公布资助人员名单、额度,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低保待遇,无固定收入或父母重病在身无劳动能力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的学习优秀者采用经济上资助,受资助学生各方面表现较好,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根据学习情况(以本学期期中考试为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年级前10名,资助金额300元;
(2) 年级前30名,资助金额250元;
(3) 年级前50名,资助金额200元;
(4) 年级前80名,资助金额150元;
(5) 本学期学习有很大进步,并取得良好成绩者,资助金额100元。
(6) 特殊学生家庭照顾的,资助300元
“135”爱心屋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0.12
联系电话:021-69116784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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