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8 15:09点击量:0

.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 上午8:00-------下午 330

.凡本校学生可办理电子阅览证,中途离校不办退证手续,丢失不补,责任自负;

.电子阅览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持电子阅览证,经老师核查后,方可入内;

.进入电子阅览室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严禁私设开机口令、对硬盘格式化操作、改变机器配置等破坏微机运行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上机资格,并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严禁私带光盘及其它软件在电子阅览室使用,造成病毒感染的,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严禁登录浏览有色情、暴力及反政府倾向的网站;

.使用机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否则机器损坏须照价赔偿;

.严禁私自拆卸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发现有违反规定者进行严厉处罚;

十一.不得随意删改原程序及有其它的破坏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没收阅览卡,并进行严厉罚;

十二.不得在机桌和机器上乱刻、乱画,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吃零食、随意乱丢垃圾,违者罚款;

十三.离开电子阅览室必须正常退出机器后方可离去。

十四.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机器,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江桥实验中学


-->

联系电话:021-69116784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

沪ICP备11021021号-4  |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