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桥实验中学中小学优秀作业、试卷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4 15:22点击量:0

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提高作业、试卷设计质量,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沪教委人〔2017〕23号)中关于提升教师作业命题能力的要求,现举办江桥实验中学中小学优秀作业、试卷案例评选活动。

一、2017年度评选要求

1.评选学科: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物理

2.参评对象

(1)各个学科段的参评案例以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申报,可以是校内团队,也可以是跨校团队。

(2)每份参评案例可由2-6位成员组成团队设计完成。每位教师只能参与一个团队的案例设计工作。

3.案例内容

(1)参评案例的内容由该学科段某一单元(章节)的各课时作业与单元测验试卷组合而成。

(2)参评案例涉及的单元(章节)建议由5-8课时构成。若选择的单元超过8课时,节选前后连续、相互关联的5-8课时,进行作业与试卷设计。

4.案例要求

(1)符合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的规定。

(2)题目可以引用、改编或原创。引用或改编的题目可来源于各学科配套练习等资料。原创题目要有一定比例,并关注综合应用类题目设计。

(3)单元测验试卷的完成时间要符合各学科段要求和学生身心特点。

(4)若涉及非书面类型的题目,用文字形式予以表达。不要涉及视频、音频等无法用文字表达的材料。

(5)案例应具有可操作性,最好为教师给学生实际完成过的真实案例。

二、评选基本过程

1.组织报名

    6月11日(星期日)前,各参赛团队(以“学段+学科+案例第一设计人”命名)将报名表(见附件)上传教学管理部。

2.区级评选

  教研室组建专家评审组,6月12-15日(星期四)初选; 6月19-22日(星期四)之间,进行区级评选(参赛名单、时间、地点于6月16日公布)。

3.区级评选方式

  采用演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每个团队15分钟:演讲8分钟,采用PPT、实物(案例样章)展示的方式,介绍团队的编写思想、计划;回答评审专家提问7分钟。请认真做好准备。

4.评出奖项

  分学科段分别评出各类奖项,各学科段一等奖约10%,二等奖约20%,三等奖约40%。其中前两名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附件.doc


                    江桥实验中学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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