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7 22:52点击量:0
第一条
设置校园监督维护志愿服务岗,是为配合校德育部门检查督促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实行,指导少先队员在监督维护过程中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道德习惯,保护校园卫生与秩序,促进良好校风建设。
第二条
校园监督维护志愿服务岗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指导,大队部组织实施,各中队按周轮流执行。
第三条
各中队推荐工作能力强,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能以身作则的少先队员担任。每个岗位安排1或2名队员,志愿者上岗时必须穿统一马甲,举止文明,要坚持以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为宗旨,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根本原则,坚守岗位,记录真实可靠,书写工整。
第四条
校园监督维护志愿服务岗的工作实行地段负责制,主要地段由学生工作部会同大队部决定,定人定时定岗。上岗时间为中午12:00—12:15。
第五条
主要监督内容:游食、随处乱扔垃圾和损坏公共财物等违纪行为;检查佩戴团队标志情况。在监督过程中,还应详细记录校园内发生的好人好事。主要维护内容:维护包干地区的卫生清洁;维护课间活动秩序。
第六条
执勤大队干部每天检查志愿岗的上岗时间、人数、标志佩戴、服务态度、检查记录等5项指标,做好检查记录,德育部门教师也将进行抽查,各中队执勤情况列入当月中队月考核,并作为校级优秀中队评比内容之一。志愿服务岗每周执勤检查结果将在每周点评上向全校作以汇报。志愿服务岗人员遇到重大事件或难以解决的,应及时与执勤大队干部及当日值班老师取得联系,妥善解决。
第七条
本制度从2015年2月14日开始执行。
江桥实验中学大队部
2015年2月
2017至2018年度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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