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8 12:42点击量:0
江桥实验中学“法苑社”2016学年第二学期活动计划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拓宽学法实践途径,创新活动形式,达到学法、懂法,以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维护良好公共秩序的效果,引导学生时刻关注社会,培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活动对象
本学期预招20名社团成员
三、活动时间 每周一下午3:30——4:20
四、活动地点 微格教室
五、指导教师 周利明(江桥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张耀珍(学校政治教研组长)
六、社团活动形式
讲座、交流、探究等校内学习形式与参观实践、担任志愿者等校外活动形式相结合。
七、活动内容安排:
八、活动要求
1、严格遵守社团管理制度,服从社团安排。
2、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认真阅读有关资料,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3、维护本社团荣誉,认真及时完成社团交给的活动任务。
江桥实验中学法苑社
2017年2月
联系电话:021-69116784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1358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