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21-11-24 12:35点击量:0
一、分配目的
为了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二、分配原则
课后服务费分配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服务费分配共有五项,分别为作业辅导服务费、体质训练服务费、综合课程服务费、教师执勤服务费和组织管理服务费。
三、分配方法
1.作业辅导服务费
年级 | 时段 | 9、10月绩效预发 | 实际发放 | 需补差价 |
六年级 | 第一时段 | 40元/课时 | 68元/课时(作业辅导) | 28元/课时 |
第二时段 | 25元/课时 | 85元/课时(延时看护) | 60元/课时 | |
第三时段 | 35元/课时 | 85元/课时(延时看护) | 50元/课时 | |
七年级 | 第一时段 | 40元/课时 | 68元/课时(作业辅导) | 28元/课时 |
第二时段 | 50元/课时 |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 50元/课时 | |
八年级 | 第二时段 | 50元/课时 |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 50元/课时 |
九年级 | 第二时段 | 50元/课时 |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 50元/课时 |
第三时段 | 50元/课时 | 100元/课时(作业辅导) | 50元/课时 |
说明:
①9、10月已用绩效预发费用经核算后,全额返还绩效,按在编教职工人均发放;
②11月按实际费用发放。
2.体质训练服务费
时段 | 发放费用 |
第一时段 | 68元/课时 |
第二时段 | 100元/课时 |
3.综合课程服务费
时段 | 9、10月绩效预发 | 实际发放 | 需补差价 |
第一时段 | 20元/课时 | 68元/课时 | 48元/课时 |
①9、10月已用绩效预发费用经核算后,全额返还绩效,按在编教职工人均发放;
②11月按实际费用发放。
4.教师执勤服务费
对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执勤的教师发放服务费每人1500元/学期。
5.组织管理服务费
对参与课后服务组织管理的人员(相关行政、班主任等)发放适当的经费,其中分管领导1000元/学期、年级部主任800元/学期、相关中层干部600元/学期,班主任500元/学期。
四、其它说明
①分配方法中的1、2、3:本次发放的是2021年9~11月的服务费,12月服务费将于明年上半年一并发放。
②本分配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公示后执行。如今后上级政策有变化,学校将按照上级政策及时调整。
江桥实验中学
2021年11月23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明天中午前向副校长沈志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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