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阳光”党员工作室章程

作者:江桥实验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8 09:56点击量:0

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七彩阳光”党员工作室章程

(2017年12月)

为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展示形象、服务群众的新平台,培育党员先进群体,充分发挥党员在推进嘉定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嘉定教育品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江桥实验中学区、镇、校级英语骨干教师及优秀青年英语教师创建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七彩阳光”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一个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一个堡垒,名为“七彩阳光”是因为工作室7名成员和学区及新优质联盟内7所学校,将如同七彩光华,在实践和研究中,充分施展才华,尽情释放正能量。工作室充分发挥党员名优教师的专业引领、辐射作用,加速学校英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并积极带动江桥学区和新优质联盟学校优秀英语教师群体共同发展。为使工作室规范、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作室是由江桥实验中学优秀英语党员教师及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组成,也可吸收其它学校优秀英语教师加入。

第二条  工作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干部为引领,立足课堂,积极主动开展英语教学重点问题研究,通过理论学习与探讨实践研究,实现“思想先进、专业引领、实践探索、共同发展”。

第二章  工作室的管理

第三条 工作室在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领导下工作,直接管理组织机构是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党委,常设机构设在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党支部办公室。

第四条 学校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管理协调工作室事务,并为工作室配备一名工作助理。

第三章  工作室领衔人职责

第五条 负责制订本工作室的实施方案和学期活动计划,指导并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中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条 组织开展系列党建理论和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提升教师的党性修养和学科理论素养,真正体现作为一个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与责任担当。

第七条 开展教学专题研究,每学年至少确定一个专题,积极实践探索,及时积累资料,形成研究成果,示范辐射推广。

第八条 负责实施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等工作

第四章  工作室成员职责

第九条 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和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各项活动,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各项学习和研究任务,及时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

第十条 工作室党员教师要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室活动和研究中开阔自己的眼界,扩大自己的胸襟,提升自己的格局。

第十一条 认真开展课堂教学实践和研究,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教学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校内、校际)。力争在三年内上一次区级或有影响力的示范课(公开课或研究课或观摩课),可作为工作室成果展示。

第十二条 协助领衔人进行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为抓手,提高英语教学有效性。

第十三条 每名成员结对指导本校1名青年英语教师,使带教对象在政治思想和专业发展上有明显的提升。

第十四条  努力强化教学科研意识,力争出经验,出成果。三年内,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奖论文至少1篇以上。

第十五条 为学区内或联盟内英语教师提供研讨课例,推广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优化和更新英语教育教学理念。

第五章  工作室考核

第十六条  以《江桥实验中学“名师工作室”考核奖励方案》为评估依据,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工作业绩、专业修炼与成果推广的评估与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及适度的奖励,并在工作室下一周期进行重点培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解释权归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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